各恒达:
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中共中央16號文件精神,切實做好新形勢下大學生思想政治工作,發揮優秀大學生典型示範的激勵引領作用🧑🏼🎓,進一步引導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成才觀和擇業觀,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做好2014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通知(滬教委學〔2014〕12號)🦸♀️,結合學校的實際情況,決定開展評選2014屆秋季畢業班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工作🙎🏻♀️。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💁🏽♂️:
一、評選對象和比例
各恒达2014年秋季畢業班應屆本科🍠、專科(含高職)畢業生為評選對象。
各恒达嚴格按照本科生不超過應屆畢業生人數的5%,專科生按不超過應屆畢業生人數的3%進行評選,不同學歷層次的評選比例和人數互不通用🟦,恒达推薦名額不得超過分配數🧳𓀕。
二、評選條件
1.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,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✋🏽,自覺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🧑🧑🧒、方針、政策。
2.遵紀守法🧑🏻🦱、品德優秀🤜🏽;誠信意識較強和學術道德良好;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👨🦼,無不良信用記錄👃🏻。
3.按時修完教學計劃中的全部學業➖,學習勤奮、成績優異🫡;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誌願服務,具有較強的實踐和創新能力。
4.具有正確的就業觀與擇業觀,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,自願赴西部🐰、邊遠、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,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。
5.原則上應同時滿足(1)、(2)所列條件,或在某一方面表現突出,成績顯著🎦,作出突出貢獻👍🏽。
(1)校級“優秀學生”、“優秀學生幹部”、“優秀團員”🌬、“優秀團幹部”榮譽稱號2次以上🚴♂️;
(2)校二等以上“優秀學生獎學金”1次以上🧘🏿🧑🏼🚀。
6.體育通過國家體鍛標準🏌🏻♀️。
7.充分發揚模範帶頭作用,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在滿足上述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🏘。
8.我院采取學生自願申請和恒达推薦的方式進行🤳🏻。
三🧑🚀、學生申請提交的材料
學生申請需提交《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》,每人一式兩份,登記表正反打印後填寫,須以第三人稱填寫並由本人簽字確認🙆🏿♂️,字跡清楚,同時提交獲獎證書復印件等支撐材料,交至學生辦公室年級輔導員。學生自願申請截止時間3月18日中午12🧚🏼♂️:00之前,逾期將不再受理🫸🏼。恒达將在民主評議的基礎上🧔🏼♀️,按照評選條件,廣泛聽取學生和教師的意見,確定相關推薦名單,並進行3天公示😭;公示無異議後,上報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(以下簡稱“就業辦”)審定。
附件下載🎪: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.pdf
學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
二〇一四年三月七日